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辦法》(江府辦〔2022〕1號)等檔精神,現就2022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22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2022年江門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有以下幾種:(一)應屆畢業生。國內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前須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

(二)社會人員。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人員。

(三)不限。含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四)港澳居民。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考前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截至公告發佈之日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落款時間為准);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相關要求

1.年齡要求。社會人員應符合年齡要求;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考生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考生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具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的,可分別視同具有大專、本科學歷,但僅限報考沒有專業要求的崗位。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需要,按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了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考生畢業證所列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內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該相近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考生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內的,不得按相近專業報考。

考生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專業名稱後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判斷考生所學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以括弧形式提出了具體專業方向的,考生還須符合專業方向要求。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准。

3.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要求。以考生具有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准。僅考試、考核合格,但還未獲得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已具備相應資格。相關證書還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設證書類別、專業、級別要求。考生不能以職業資格證代替職稱報考。

4.工作經歷要求。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起始時間算起。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但不視為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考生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或者參加相關工作,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了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本公告發佈之日前1天。

5.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於公告要求者均可報考。

6.國有單位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同意報考意見材料應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係且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親屬所在單位機關普通雇員崗位。

四、報考辦法
(一)報考流程報考時間為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00。採用網上報考方式。報考系統24小時開通,從“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登錄。流程如下:登錄報考系統–>閱讀相關檔–>註冊用戶–>閱讀網上報考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檔不得大於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檔不得大於80KB)–>選擇崗位報考–>確定報考–>系統自動審核確認報考結果–>列印報考登記表(須雙面列印,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完成報考。

(二)報考要求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考,報考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須憑准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使用。

2.考生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考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後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不得漏填。

3.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考前向招聘單位諮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聘用資格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4.本場次不設“人工審核”。招聘崗位由報考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校核。校核通過的,自動確認報考,報考資料不能再作修改。

5.考生須於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上午9:30期間,登錄報考系統列印准考證。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考試和考核兩種方式,機關普通雇員採用考試方式,具體詳見附件招聘崗位表。部分招聘崗位設有開考比例,如報考成功的考生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減少招聘人數。(一)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面試”,具體詳見附件1。

1.筆試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時間和地點。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1:00進行筆試,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2)筆試內容。分為A1、A2、B、C、D四類。

A1類:適用於事業單位衛生綜合類崗位。

A2類:適用於事業單位護士類崗位。

B類:適用於事業單位教育類崗位。

C類:適用於事業單位綜合類及其他崗位。

D類:適用於機關普通雇員崗位。

(3)筆試合格分數線。各類試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同類試題筆試最高分的60%。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低於合格分數線者不納入面試範圍。

(4)筆試加分。參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務計畫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筆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考生持准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以及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影本,到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蓬江區堤東路93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請加分。逾期未申請,視為考生自願放棄加分。報考未設筆試環節的招聘崗位,不予加分。

2.面試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或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1)確認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入圍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高低名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達不到入圍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報考免筆試崗位的,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全部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在組織面試前將對擬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考生結合招聘崗位所設條件提供以下審核資料(原件及影本各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報考登記表。

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③工作經歷佐證材料。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佐證材料。招聘崗位有指定工作經歷類型的,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類型佐證材料(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

④專業相近材料。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須提供經畢業院校或該院校教務處蓋章確認的專業課程成績單,及考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設專業相近的意見材料。非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無需提供。

(3)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及考試方式由面試組織單位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各類面試試題滿分均為100分,成績在面試結束後當場向考生公佈。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不納入體檢範圍。

3.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權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按先後順序依次比較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確定名次,如直至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報考未設筆試環節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二)考核

招聘崗位要求博士學歷學位的,採用考核方式,由招聘單位對考生自行組織考核,按考核結果擇優聘用。考核前,招聘單位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進入考核人選名單。招聘單位可對考生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的重要參考。考核形式、考核內容、評判規則、時間地點等,由招聘單位自行確定。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或者考核結果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體檢流程、紀律、專案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出現上述檔尚無明確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機關普通雇員招聘崗位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其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複檢。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在接到體檢結論後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複檢申請;應聘機關普通雇員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後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複檢申請。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體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
七、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市直機關普通雇員考察工作參照執行。考察方式主要有實地考察、信函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八、資格復查和公示
考察合格的,招聘單位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考生資格條件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的,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雇用)。復查合格的,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九、報到和試用期考核
(一)報到。公示無異議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聘用(雇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雇用)通知書指引辦理報到、關係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後,招聘單位與考生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根據招聘崗位性質,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或機關普通雇員雇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二)試用期考核。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後考核,在報到後一年半內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後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可對其予以調崗或解聘處理。機關普通雇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國家《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1.在面試資格審核、體檢、考察、公示、報到、試用環節棄權的;2.面試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雇用)的;

4.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自行提出意見,書面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十一、調劑
招聘崗位無人選可以遞補的,招聘單位可申請在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類別相同、成績合格且符合招聘崗位有關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及1:3的入圍面試比例組織開展調劑面試,並按本公告既定規則確定下一環節入圍人選。不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棄權。
十二、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粵康碼為綠碼,有考前(以每科目開考時間為准,下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進入考場。以下考生不得參加考試:1.正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於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2.考前10天內,有國外或港臺地區旅居史的考生;3.考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4.考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檢”的考生;5.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7.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後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8.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考試前省、市對疫情防控如另有措施安排,考生應一併嚴格執行。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類表述,均包含本級數。(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資料,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四、監督管理
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35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五、聯繫電話
(一)資格條件諮詢:招聘單位受理(聯繫電話詳見附件1)。(二)招聘政策諮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3935295。(三)監督舉報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附件

1.2022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2.2022年江門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3.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