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致函協會信件節錄如下:
敬啟者:
我們於今天公布了名為《人口政策–策略與措施》的文件,現附上該份文件(PPbooklet2015-CHI),以供參閱。
行政長官於最新的2015年《施政報告》中公布了多項人口政策措施。本文件旨在向公 眾進一步闡釋政府的人口政策,並臚列具體的策略及約50項措施的詳情。措施涉及數個主要範疇,包括鼓勵更多人就業及延長工作年期、提升本地培育人才的質素、吸引外來人才及創業家、優化輸入勞工機制的效率、締造有利生育的環境及推動積極樂頤年。
於制定措施的過程中,我們充分考慮了貴協會於2014年2月結束為期4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期間所表達的意見。我們希望透過實施這些措施,實現「發展及培育人才,使香港的人口可持續地配合及推動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社會經濟發展, 創設共融及有凝聚力的社會,使人盡其才,讓市民和家庭享有優質的生活」的人口政策目標。
下一階段,政府將按照已公布的人口政策和措施,集中推行措施及監察成效。這是一項長期和持續的工作。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政府官員所組成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將定期檢視措施的進度、交代成效並與持分者保持溝通,以期優化各項措施。
我們期待貴協會繼續支持政府有關人口政策的工作,並歡迎貴協會隨時向我們提出意見。
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秘書處
《人口政策–策略與措施》文件指出,招攬外來人才和專才一直被視為最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滿足本地市場對人才的龐大需求,亦有助建立香港的人才庫;人才庫越大,越容易吸納投資,有利推動新興行業的發展和創造更多元的就業機會。年輕、具良好教育水平及專業技能的人才和創業家都是各地爭相羅致的對象。面對全球競逐人才的趨勢,香港不應亦不能袖手旁觀。如果香港人才不足以支持企業增長,商界或會將業務遷往其他地方,我們亦難以說服外資來港發展,久而久之形成惡性循環,削弱香港的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其中關於外來人才部分節錄如下:
放寬逗留安排以鼓勵外來人才以香港為家
由於「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均要求申請人來港前已獲僱主聘用,兩項計劃有效協助企業填補本地市場無法即時提供的技能的空缺。然而,從留住人才和建立人才庫的角度而言,我們不希望這些外來人才只以過客形式在香港暫住幾年便離開。數據顯示在2010至2013年期間,約12800名透過兩個計劃來港工作的人才獲批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我們計劃由今年第2季起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的逗留安排,以鼓勵更多外來人才留港發展。
此外,在兩個計劃下符合若干條件(已在港工作滿兩年,及上一課稅年度評稅入息不低於 200 萬港元)的人才可在提出首次延期逗留申請時,申請一次過6年的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如申請獲批,申請人只須在轉工時以書面知會入境事務處,而無須事先獲得該部門的批准。我們估計每年在兩個計劃下獲批的申請,分別約有10%和1%會受惠於這安排。
優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我們亦要檢視及優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安排,令計劃更能吸引具備出色教育背景或國際工作經驗的優秀年輕人才來港發展。
我們計劃由今年第2季起放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下的逗留安排。「綜合計分制」下的改動跟上述第二項的建議一樣,即首次申請的逗留年期會由現在一年改為兩年,延期逗留申請則由目前的“2+2+3”安排放寬至“3+3”,而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亦可在提出首次延期逗留申請時,申請一次過 6 年的逗留期限。至於「成就計分制」,成功申請人將一次過獲批8年的逗留期限。
此外,我們會調整「綜合計分制」,以吸納更多畢業於公認國際知名院校或擁有國際工作經驗的年輕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