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香港外來人才居住及置業困境

          ——來自“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的聲音

       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成立之時,適逢香港房地產市場最火熱之際,特區政府為香港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陸續推出多項為樓市降溫的措施,如“白表居二市場政策”,“港人港地”,“收緊按揭措施”,“買家印花稅”,“雙倍印花稅”等,其中的部分措施實施後收到不錯的成效,樓市有所降溫,為不少市民所稱道。但亦有群體表示,部分政策的制定可能未全面考慮到其對社會各個階層的影響,以致造成誤傷“自己人”的局面,讓社會某些階層不滿及陷入困境,如政策裡的“非永久香港居民”將部分香港本地居民列入炒房者行列,及對地產仲介從業人員的打擊等。

       “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是一個致力於推動通過“優才和專才計劃”來港人士加強與香港社會融合,讓其充分發揮專長為香港做出更多貢獻的團體。本協會關注“優才及專才”群體于置業時所處的困境,希望協會發出的呼聲,能引起政府的關注,亦希望政府的各種政策組合能產生最優的效果。

一、香港“專才計劃”及“優才計劃”概況

       “專才計劃”全名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才計劃”全名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是香港特區政府分別於2003年及2006年先後推出的,目的為吸引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或海外優秀人才和專業人士來港工作的人才計劃。計劃自推出以來,在滿足香港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提高香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應對人口老化等各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優才及專才”入境後,逐步形成香港社會中人數不少的階層,並於各個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香港入境處簽證及政策部助理處長陳孟麟認為,特區政府7年來通過“優才計劃”吸引的各行各業人才,為香港的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鞏固了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入境事務處又指出(引自2013年09月02日廣州日報),“專才計劃”十年間為香港吸納約6.15萬名各行各業的專才。加上“優才計劃”引進的逾2500人,以及“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批出的約2.58萬宗申請,三項政策至今為香港發展注入約9萬名境外人才。再算上其受養人家屬,每個家庭約3-4個成員,總人數可達到30萬人。

二、樓市政策對優才專才群體的影響

       “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的另一個宗旨是,協助特區政府在港內外宣傳推廣“優才和專才計劃”,以吸引更多專業人士來港發展。協會近期做上述工作時,發現特區政府在積極吸引“優才及專才”的同時,相關的樓市政策卻打擊了大部分已入境“優才及專才”的積極性。

       “優才及專才”在外國或中國內地通常已有一定的發展,有很多人在其原居地已有置業,且據協會調查,近半數獲批者的月薪高於兩萬港元,約5.5%的月薪更超過8萬元。所謂安居才能樂業,他們於適應期後,通常會選擇香港作為長遠發展的所在地,置業香港是他們的必選條件,但政府目前的樓市政策卻打亂了很多來港“優才及專才”的計劃。

       對此,協會對“優才及專才”人群進行了調查分析,試圖瞭解各項政策對本群體的具體影響,先看如下的幾個典型案例:

       案例一 據2013年02月09月香港文匯報訊,屯門豐景園錄一宗持有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買家成交個案,買家需繳15%買家印花稅(BSD)41.25萬元趕入市。該成交單位建築面積487方呎,買家以近300萬元購入上址作自用,單位的成交呎價為屋苑入夥以來分層單位的新高紀錄。本個案業主就是本協會成員,2011年入境的優才阮先生,他表示,因為計畫永久居港,就狠下心來買了,只是現階段的生活質素受到了較多影響,40多萬的稅費讓他日常消費開支必須有所縮減。

       案例二 2010年入境的優才譚先生,于2012年中儲足首期準備置業,“雙辣招”的突然出現打亂了他的計劃,原來預算好的首期款是計劃買較小的上車盤,政策出來後,更無合適的房子。無奈之下,只好繼續租住於唐樓區小戶型內,他表示無法承受額外的15%買家印花稅支出,唯有待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才考慮購買住房,這之前所積蓄的資金則轉移到內地做其他投資。

       案例三 2012年入境的專才陳生,被香港的教育所吸引,他原計劃將其於中國深圳的居所出售後在香港置業,以便安排兒女來港就讀。但在買家印花稅的影響下,他已放棄該計劃,轉而考慮在港居住期間再向美國、加拿大及澳大利亞申請移民,他還表示,美加等地各方面優勢明顯,工作機會不少且居住面積大得多,對他有很大的吸引力。

       案例四  2006年入境的專才曹小姐及陳先生,差一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去年一直在猶豫,拿下永久身份證之後是留港發展還是回內地發展?他們居港6年一直覺得置業是個難題,買家印花稅政策的出臺,幫他們做出了選擇。他們認為香港政府在制定此項政策時,並不重視“優才專才”這個群體,“買家印花稅”政策對優才專才在香港的安居樂業造成了障礙,於是他們攜手回到深圳創業,在短短半年內業務得到快速發展,現在公司已成長為一個具有二十多名員工的公司。

       上述的幾個案例於優才專才群體內是普遍存在的,他們的困境反映出特區政府對優才專才群體的定位需求有所忽略,從而使得“優才及專才”受到如下主要影響:

       1)對於無可奈何之下付了額外15%買家印花稅的業主,其房屋支出負擔更重,必定減少其日常支出,不利於帶動其他消費;

       2)不愿承擔15%買家印花稅而放棄買樓,其資金或會流失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甚至改變其個人發展的定位,被其他有優勢的國家將這類人才搶走;

       3)樓市辣招下,讓部分優秀人才認為特區政府不重視他們,沒有為他們提供良好的條件,使其感到受政策岐視,以致放棄即將到手的“永久居民身份”,特別是在現今國內經濟發展前景良好的大環境下,已有不少人才在居港後期產生“留港”還是“回內地”的對比,而不尽完善的樓市政策,更促使他們黯然離港,從而造成了香港人才的流失。

       4)無法承擔“15%買家印花稅”的“優才及專才”將會等待至其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後再購買,到時可能有相當一部分會選擇居屋作為購買目標,這同樣增加了政府的負擔。

三、優才專才群體對特區樓市政策的期望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曾表示,新增的「買家印花稅」專門針對非本地買家。因此不應將持“香港居民身份證”的本地買家排除在外。香港社會上持香港居民身份證(非永久)的人群,包括如下幾種:a.持單程證來港不滿七年的人士;b.優才及專才群體;c.投資移民群體;d.來港讀書的學生群體;e.家庭傭工群體;f.其他來港逗留超過半年的人士。

       “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認為,優才及專才從入境的第一天起,就應視為“香港人”,其作為香港的納稅人,有買房的需求,把優才及專才簡單歸類為房產炒家,並不公平。居港優才及專才通常受聘於香港公司中高層次的職位,收入形式限制了他們的置業類型為自住,這有別于某些方式的移民抵港後進行的大筆資金炒房行為,且據資料顯示,自房地產被剔出投資移民計劃後,已令投資房地產金額占整體投資金額的比例由高峰的50.4%跌至18.3%,所以相信優才專才的購房需求對房地產市場並無深刻影響。政府將“優才及專才”當作人才吸引到香港來,卻不考慮其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之前的居住需求,這表現出特區政府各部門制訂政策時沒有進行充分考量和協調。因此希望特區政府在相關購房政策上給予“優才專才群體”豁免,以體現特區政府在人才吸引政策和購房政策上的一致性。

       “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建議特區政府對現行政策進行局部調整或優化,特別是能夠對其中的買家印花稅政策做出修訂,將“非香港永久居民、本港及海外註冊公司,購買樓宇需繳交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裡的“非香港永久居民”調整為“非香港永久居民(但符合特區政府人才引進條件的優才專才等群體除外)”,或者對符合相關人才引進條件的“香港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採用類似居屋買賣的手法處置,即是將其“買家印花稅”後置,購買房屋時暫免除此項印花稅,但如果在其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前將房屋賣出,則於其賣出時加收“買家印花稅”。此措施可解決“香港居民”的置業需要,又降低了其炒樓意向。同時,該政策更可讓優才專才群體感受到政府對“人才”的重視及誠意,讓搖擺於“留港”及“不留港”的優秀人才能下定決心留在香港做出更大的貢獻。

        綜上所述,“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積極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并認同政府在之前非常時期的樓市非常措施,但希望政府在制定房屋政策的同時能夠兼顧本身既定人才政策。如果顧此失彼,那么長遠來看將會在人才方面影響香港的競爭力,從而影響香港經濟的發展。所以建議政府重新審視房屋政策,在目前樓市漸穩的形勢下,期望政府能夠綜合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採取靈活有效的措施,兼顧房屋政策推行及人才政策的實施,使得優才專才群體真正在香港“安居樂業”,達致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