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處關於不在港續簽規定的幾點解釋說明
關於不在港的續簽申請,入境處相關負責人今日就大家關心的幾點問題向協會做了具體解釋說明。
入境處接受非永久性居民因疫情而在香港以外提出的回港申請,入境處相關負責人今日就大家關心的幾點問題向協會做了具體解釋說明。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至今,不少優才、專才、IANG及受養人簽證持有人的續簽等申請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早前通過調查問卷形式收集了近千名受影響會員的具體情況和政策建議(點擊瀏覽),並及時整理提交予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協會代表亦與入境處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座談(點擊瀏覽),針對受疫情影響下的香港優才、專才、IANG、受養人等相關的簽證政策做了進一步說明和溝通。
除之前入境處允許取得『原則性獲批』的優才申請人委託獲授權人士代為出席會面外,入境處亦於12月31日公佈,入境處接受非永久性居民因疫情而在香港以外提出的回港申請,具體如下:
一般而言,根據各入境政策/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可在其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遞交申請和領取有關標籤(如申請獲批准)當日,申請人均須身在香港。部分身在香港以外地方而其獲准在港逗留期限即將屆滿/已屆滿的人士可能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或未能適時回港申請延期逗留。如有關人士的逗留期限即將屆滿(四星期內)/已屆滿不超過12個月,他們可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並付上在一般情況下根據有關入境政策/計劃申請延期逗留所需的證明文件,以及說明未能適時回港辦理延期逗留手續具體情況的信函。如申請人仍然符合有關入境政策/計劃的申請資格,並獲本處信納他們的情況是早前在港居留的延續,本處可考慮向他們簽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讓他們在該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的有效期內回港。
入境處相關負責人今日就以下幾點大家關心的問題向協會做了如下具體解釋說明:
一、新政策是否包括所有合資格的優才、專才、IANG及受養人的續簽
入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是的。這項特別安排適用於合資格並根據上述提及以「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等入境政策/計劃來港人士及其受養人,但不適用於外籍家庭傭工及輸入勞工。
二、以上合資格人士遞交續簽申請和領取續簽簽證時是否都可以毋須在港
入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就(一)所提及的人士,如未能適時回港提出延期申請,並欲根據這安排回港,可把填妥的表格ID91、延期逗留所需的證明文件及說明未能適時回港辦理延期逗留手續原因的信函,透過郵寄或委托獲授權人士向本處提交(網上申請不適用)。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可以委托獲授權的人士代為領取相關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標籤。
三、如果在新政策之前在港遞交了續簽申請,現在是否可以不在港領取獲批的簽證
入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如之前的延期逗留申請已獲批准,申請人在港領取的為延期逗留標籤。如欲透過特別安排辦理回港手續,當申請獲批準後,可以委托獲授權人士代為領取相關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標籤。內地居民須同時申領有關的赴港簽注,在標籤有效期內返港。
四、不在港遞交及領取續簽簽證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入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在港遞交及領取續簽簽證的具體方式包括透過郵寄或委托獲授權人士向本處提交(網上申請不適用)。
協會感謝入境處在疫情特別情況下,採取積極措施及克服各種困難服務市民。協會將繼續凝聚廣大優專才群體,努力為香港特區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為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做出積極貢獻!